江苏农民将有大病医保
(2003-02-13)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周珉昨天表示:江苏省委、省政府不久前作出重大决策,在全省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险问题。省政府的配套文件不久将正式出台。

  据介绍,在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江苏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委、省政府首次正式向与会的各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宣布,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周珉认为,此项决策意义重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潜力、希望也在农村。农村是最广大的区域,没有农村社会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因此,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江苏全面实现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项紧迫任务。

  据了解,江苏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任务是:到2005年,在全省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给予医疗救助。江苏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已经确定,省财政今年安排3500万元作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动资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负责对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对象和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统筹管理办法等提出具体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据介绍,江苏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良好的基础。该省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覆盖率一直居全国前列,其中具有抗御大病风险能力的合作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达35.36%。新的“三年计划”实施后,将解决苏北农村及苏中部分老区2000多万农民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据悉,江苏农民大病医疗保险“三年计划”已经引起其他省份的关注。

评论】【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