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的改组企业的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前,必须预提补充医疗保险费等三种费用。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新出台的《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改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须预提以下费用:按企业实有退休人员人数及其实际年龄距北京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的年限,以北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为标准,预提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费、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费用;应该由企业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企业将上述预提费用一次性上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才能按规定办理退休人员的转移手续。【评论】【收藏此页】【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医保药品目录扩容 中成药品种增加98% 浙江3月1日起艾滋病诊疗费用纳入医保 江苏农民将有大病医保 上海医保减负新措施出台 今年医保覆盖一亿人 中国城镇职工医保体系框架确立 参保人数将破亿 北京医保自费医药比例今年再降 宁波市今年将开展农民医保试点 我国城镇职工医保体系框架基本确立 广州医保住院费标准再延一年 糖尿病门诊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