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SARS )预防控制工作,我部组织专家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在总结防治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修订了 SARS 疫情处理的有关技术方案(共有 6 个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我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内容与本方案不一致,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 、 SARS 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
2 、 SARS 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
3 、 SARS 防治消毒技术指导原则
4 、预防 SARS 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指导原则
5 、农村地区 SARS 防治指导原则
6 、 SARS 健康教育指导原则
二 ○○ 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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