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治疗中糖皮质激素应用的几个问题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内科 林江涛(北京 100029)


   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在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SARS )治疗中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但如何使用尚存在一些争议,如应用的指征、剂量、疗程等。在近一段时间内国内一些SARS的治疗方案中,通常认为激素的应用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持续不退者;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而5月3日卫生部新修订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中重症病例诊断标准为:①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min;②低氧血症,吸氧3~5L/min条件下,动脉血氧分压(PaO2)<70mmHg,脉搏容积血氧饱和度(SpO2)<93%;或已可诊为急性肺损伤(ALI)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③多叶病变且病变范围超过1/3或X线胸片显示48小时内病灶进展>50%;④休克或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⑤具有严重基础性疾病或合并其他感染或年龄>50岁。符合上述标准中的其中一条即可诊断为SARS重症病例。
  因此,在修订前激素的使用指征中第2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显然有所不妥,因为新修订的重症病例标准中的第4条和第5条是不适于应用激素的。卫生部新修订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推荐治疗方案”中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3日不退;②48小时内肺部阴影进展超过50%;③ALI或ARDS。新规定的应用指征中第2条和第3条目前意见较为一致,是激素治疗的适应症,但最终是否能改善预后、降低病死率、缩短病程尚无定论,有待进行严格的随机对照试验来验证。关于激素应用指征的第1条,“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3日不退者”,理解上存在较大偏差,本人持保留态度,认为这样做会导致激素的滥用,使部分医师在发热的初期即使用了激素。“高热3日不退”即使用激素缺乏任何科学依据,因为目前SARS仅仅是临床诊断,像普通感冒、流感以及其他呼吸道疾病的发热也可持续3日以上。目前大多数国内外学者认为本病虽然可能致死,但仍是一种自限性疾病。如果过早使用激素可能会产生两种不良的结果。①增加了鉴别诊断的难度。比如细菌性肺炎、肺结核等;②掩盖了症状。由于过早使用激素所产生的免疫抑制作用,可能会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抗病毒能力)甚至对病情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已有病例显示由于过早使用激素导致肺内病灶延迟出现,而延迟出现的病例中又有相当数量的病例表现为重症。所谓“高热3日不退”建议修改为“持续高热5天或一周以上,经对症治疗或已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方可试用激素。此时如果普通胸部X线检查结果未发现明显病变,而又无条件进行胸部CT检查时,激素的用量应≤80mg/d。切忌将激素当成退热药物使用,包括间断使用或持续增加剂量控制体温使用。
  糖皮质激素应用的目的在于减轻全身炎症反应,从而改善机体的一般情况。另外,应用激素不仅能减轻肺的渗出、损伤,也可防止或减轻后期的肺纤维化。当患者症状短时间内急剧加重,如胸闷、气急,甚至呼吸窘迫或胸片提示多发或大片阴影进展迅速,呈渗出性改变,是激素治疗的最佳指征。所谓“越早使用越好”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因为在疾病的早期阶段是病毒的复制阶段,而激素治疗的“目标”不是病毒,而是全身炎症反应以及肺渗出和损伤过程。由于过早使用激素虽然症状改善,但可能会加速病毒的复制过程,而加重病情,所谓“双峰现象”可能与激素使用有关。
  关于激素应用的剂量目前尚无循证医学肯定的结论。目前推荐的使用剂量为甲基强地松龙(MP)80~320mg/d,分两次静脉滴注,但具体的使用剂量应根据病情而定。个别重症病人,必要时可500~1000mg/d,并且在临床实践中,确实可以看到增大激素剂量至500~1000mg/d,而病情出现改善的病例。
关于激素减量问题。首先何时减量,较大剂量冲击时,可连用2~3天,当临床表现出现转机时如气促症状改善或胸片提示肺内阴影有所吸收,可减量。减量的开始阶段,速度可快,呈半量减少,后期可适当减慢,2~4日为一个阶梯。部分病人需要口服激素来维持,口服激素可选用强地松或强地松龙,5mg强地松相当于4mg甲基强地松龙。总疗程3~4周。但应强调的是,剂量和疗程均应个体化。
  在激素的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激素的副作用,如消化道出血、二重感染、精神错乱、低钾血症、高血糖、高血压、骨质疏松等。目前诊治的病例中已发现有精神错乱、消化道出血、结核播散、真菌感染、高血糖等问题。大剂量使用时,应同时应用抗溃疡药物。大剂量较长时间使用时可口服氟康唑预防真菌感染,0.1~0.2g/d。另外,甲基强地松龙不能通过中心静脉导管给药,以避免出现心脏骤停或心律失常。儿童慎用。
  香港医院管理局(HA)关于“SARS指导原则”中,对激素的剂量、减量方案、疗程做了明确规定。方案如下:①MP 1mg/kg q8h iv×5天 1mg/kg q12h iv×5天 强地松龙 0.5mg/kg Bid po×5天
强地松龙 0.5mg/kg qd po×3天 强地松龙 0.25mg/kg qd po×3天 停药。②病情需要时(临床/胸部X线/ SpO2至少两项以及持续的淋巴细胞减少),可采取冲击治疗:MP 500mg Bid×2天
3mg/kg/d,总疗程21天。
  总之,激素是一把“双刃剑”,应用的好可产生临床预期的效果,而应用不当或滥用则可产生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治疗失败,在SARS的治疗中应用激素应严格掌握应用指征,合理使用,为SARS这样一种人类新出现的疾病的治疗产生积极的作用。近日北京市SARS防治专家组在激素的使用上也达成了基本的共识:即疑似病例不应使用激素,非重症病例不建议使用,并且强调激素不是SARS治疗的“万能药”,强调应采取以对症和支持治疗为主的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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