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消毒卫生标准


为加强消毒管理、改善卫生条件、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订了消毒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把消毒工作纳入医疗卫生发展计划,制定考核检查制度。各级医务人员应严格遵照消毒卫生标准进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消毒管理办法》中的医疗单位消毒卫生标准如下:
1、各类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的手,细菌总数不得超过8CFU/cm2。
2、手术室、产房和婴儿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CFU/m3 。
3、婴儿室、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食具和医护人员的手,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凡灭菌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任何种类微生物,消毒后的医疗用品,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




 
版权所有:好医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