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基层医院防护意识差
国家艾滋病参比实验室主任蒋岩博士介绍说,对于临床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来说,从工作开始到结束的每一个过程都应该具有防护意识,并采取一整套安全防护措施和要求,将每一份不明样本均视为感染性样本处理。这被称为“普遍性防护原则”。
坚持“普遍性防护原则”,是避免艾滋病职业暴露感染的根本保证。每一个有关的专业人员均应将普遍性防护原则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例如其中的临床医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所包括的“保护屏障”列项,即对手套、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等,逐一列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对于手的清洗及皮肤破损处理,对于针头等锐器处理,对于患者溅出的血液、体液的清理等,也均有详细的安全防护要求。
然而,从近期公布的两项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基层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相当薄弱。
安徽省妇幼保健所以省内两个县的县、乡级卫生机构妇产科在岗工作人员为对象进行调查,发现基层医务工作者职业防护意识很差。137名被调查者,其中仅12%的人知道被污染针头刺伤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性,43%的人没有听说过普遍性防护原则,40%的人认为自己不可能碰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检查病人时每次都戴手套者只占39%,检查病人前后每次都洗手者只占60%;43%的人曾被针头或锐利器具刺伤,31%的人曾被病人分泌物溅入眼鼻口中。
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以省内4所省、市、县级医院的430名护理专业人员为对象,进行有关艾滋病问卷调查时发现,有82.8%的人在护理工作中无保护地被病人的血液或体液污染过,99.7%的人会发生皮肤损伤,皮肤损伤后只有56.8%的人会采取防护措施。
上述两项调查,无疑暴露了疾病医源性传播的巨大隐患。若仅从其中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防护一个方面看,两项调查也充分显现了我国基层医务工作者防护意识的极度缺乏及职业暴露危险的普遍存在。在艾滋病疫情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避免其职业暴露,已经迫在眉睫。
记者日前走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影响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暴露者的损伤程度、人群感染者的比例、暴露源头血液病毒滴度、暴露方式、暴露时间,以及暴露后有无急救措施等等。尽管目前在我国医务人员中尚未发现因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的病例,但在国外,因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而感染的病例早已存在。据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对1981~1992年全美国暴露于艾滋病病毒的约5万名医务人员进行统计,其中32人属于职业暴露而感染,其概率为6.4/万。截至1997年底,美国已有54名医务人员被确定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另有132名医务人员也有可能因职业关系而感染,只是没能拿到足够的证据。
相关资料分析证实,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事件大多因工作中的疏忽所造成,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措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事件基本上可以避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强来英副主任技师也告诉记者,近年我国各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得到了强化,其职业暴露的几率明显减少。但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并没有随艾滋病病例的增加而增强,其职业暴露的几率显著增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有关专家呼吁临床医务工作者和有关专业人员,一定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艾滋病职业暴露发生。而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马上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并尽快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请有关专家分析后提出处理办法。今年4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了《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安全操作和防护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要求。
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者近百名,经暴露后急救处理和暴露后评估用药预防,尚无感染病例发生。
(摘自《健康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