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业接触艾滋病感染将纳入公伤医保范围 200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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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业接触艾滋病感染将纳入公伤医保范围

  记者昨天(8月15日)从广州市政协召开的防治艾滋病提案办理座谈会上了解到,广州市将考虑因职业关系直接接触艾滋病的医务人员、干警等人员纳入公伤医保范围,在发生职业接触感染后,有关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获得适当补偿。

  艾滋病现状
  据了解,目前,艾滋病的蔓延已成为跨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性问题。广州市近年来艾滋病感染率迅速增加,截至到2001年9月30日,全市各级医疗单位共报告艾滋病感染者212例,较上一年同期上升了128%。有专家指出,如果艾滋病在广州普遍流行,广州一年将损失400多亿元,由此会带来种种社会问题。
  
医护人员
  广州市政协委员、市第八人民医院医生杨湛表示,艾滋病毒感染者经过不同长短的潜伏期,将陆续发展成为艾滋病。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护和检查人员每天会接触到病人的血液和各种创面的分泌物。职业感染风险很高,意外感染的可能性时时存在。如意外受到艾滋病毒阳性血清污染后,服药不能达到百分百的保护,一旦感染,死亡率很高。
  杨湛介绍,近两年来,该院有两名护士和一名外科医生在为艾滋病患者治疗时被针头刺伤手指,虽因用药及时,未造成感染,但却给其本人及同事都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建议将直接接触艾滋病的医护人员纳入公伤医保范围,或是设立专项医疗保险。经费由政府从相应的费用中支付。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万一发生职业感染,能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对在工作中受到艾滋病毒污染而需要预防性服药者,费用从专项医疗保险经费中支付。一旦因职业原因感染了艾滋病的,可参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公安干警
  据广州市公安局治安处的负责人介绍,公安干警在执法过程中,也经常因嫌疑人拒捕导致受伤,包括被咬伤、抓伤等。而在这些嫌疑人中有些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有些还是艾滋病患者。虽然到目前为止,受伤干警经过及时治疗暂时未发现受感染的情况,但由于这种情形发生频繁,致使公安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有极大的心理包袱。该负责人也希望将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受伤而感染艾滋病的情况纳入公伤医保范围。

卫生部门
  广州市卫生局张立副局长表示,该局将会会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研讨论委员们建议,考虑其可行性,并将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落实。
 2002-08-16 11:00:27摘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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