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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惯例是否认可教学实习医院任意组织见习医生观摩患者手术过程呢?很显然,回答是否定的。584c9f3e4d86f082医药经济报
美国是最早提出隐私权理论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采取了直接保护的方法。所谓直接保护,是指法律承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当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以侵犯隐私或隐私权作为独立的诉因,诉诸法院请求保护与救济。
1974年,美国制定了专门的《隐私法》及其他一些保护隐私的法律,从而使这种直接保护的方法更为强化,也使美国的教学医院管理制度更为规范,他们的通行做法是:当患者入院时向其告知本院为教学医院,以及见习教学对患者的相应要求。如果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则可以进行见习教学,如果不同意则不得进行或建议患者转院。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非概括性的,医院要在诊疗的不同阶段分别征求他们的意见。对于是否接受见习教学,患者或家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
1999年,美国旧金山一家医院在教学中启用了世界上第一个电脑控制的人体模型。这个会说话、会眨眼的塑料病人有血压和心跳,实习医生可以给它用真药,而它也会作出相应的反应。此外,美国还有许多医院通过广告征求“患者演员”,这些演员们按院方要求假装出诸如心脏病、中风、失忆等病症,让实习医生从问诊、检验中获取宝贵经验。
德国也是对隐私权采取直接保护的国家,1954年后,德国相关法律将隐私权解释为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所称的“其他权利”之一,隐私权也就成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而教学医院的教学见习活动,凡涉及隐私权的要受其规范。
澳大利亚的教学见习医院除在组织实习医生观摩涉及患者隐私的治疗行为前要征得患者同意外,科学家还研制出了一种“虚拟手术系统”,可以让年轻的实习医生们通过计算机系统虚拟的手术刀练习给一个虚拟人体动手术,该系统中手术器械切入肌肉组织、碰到骨头等触感都非常逼真,实习医生觉得自己仿佛是在给真正的病人动手术,这可以有效地提高医术水平,同时也会避免与患者发生隐私权纠纷。
由此可见,组织见习医生随意观摩患者手术过程并非国际惯例,无论其出于公益目的还是营利目的。
医药经济报2005年 医院周刊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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